2011年9月17日

夏天的事之一二,野生藍莓。

還記得三年前剛申請上學校的時候,瑞典移民局頒發簽證的時候還送了一本介紹瑞典的小冊子。小冊子裡最令瑪姬印象最深刻的是,第一,瑞典沒有北極熊! 第二,金髮正妹倒是真的很多。 第三,就是這一篇文章的前言啦,公民隨意走動權(抱歉,翻的有夠爛)

瑞典人認為大自然不屬於任人,是全民共享的天然寶庫,因此每個人都有權力進出並使用公共國土。這可愛的權力叫做 The Right of Public Access,瑞典文是 Allemansrätten。只要距離私有住宅兩百公尺外,在不侵犯別人的耕作物或私人花園的條件下,在瑞典的任何地方你都可以隨意走,隨意騎腳踏車,隨意搭帳篷; 而所有你在路邊或森林裡看到的野花,莓子,野菇,野菜,堅果,等等,通通都可以收到口袋帶回家; 還有所有的湖或河,都是人民的露天游泳池跟三溫暖。What a wonderful world!

但切記,瑞典人很注重環境和保育,當你要享受大自然的豐碩前,要謹記,不可以砍樹,不可以偷鳥蛋,烤肉前要確定那個地方有沒有允許生火,用玩火要確定用水澆熄,釣魚前要先準備執照,釣到小魚得放生,魚網不得觸及河底或湖底因為那樣會破壞水底生態。

把這些記在心裡的目的,就是為了這個夏天啦!! 出門狩獵伸展筋骨去,把冬眠時儲存的精力通通拿出來用!!

已經忘了那一次跑去森林原本的目的是什麼了,好像只是為了去湖邊散步吧。跟小狼狗兩個人,瑪姬堅持要走進森林裡冒險,於是我們拐進了小路裡的小路,往樹林裡去。

才一進樹林,瑪姬就發現了一棵棵藍紫色的寶物- 藍莓!! 瑪姬開心的大叫一聲然後蹲下來貪婪的邊摘邊吃。



來唷~來唷~新鮮的藍莓唷!




無備而來的我們,埋怨口袋不夠大裝不了太多於是含恨離開。不過我的字典裡沒有放棄,一星期後率領大隊人馬,Betty, Carol, 還有盟盟,來到了同一個地方大採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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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隊人馬剛抵達的時候有點詭異,一顆藍莓都沒有~ 當時我們還下了結論說,可能是被泰勞們採去超市賣了 XD  於是我們轉移陣地到十公尺外搜尋,總算獵到了成熟的藍莓們!




這個就是藍莓叢喔!




大豐收!




回家以後用我們採收的藍莓做了六人份的藍莓奶昔,一個藍莓派蛋糕,竟然還有剩呢~

瑞典的夏天是天堂。

1 則留言:

  1. 所以在瑞典的夏天,連買水果的錢都省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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帶著拖油瓶復出

好幾年沒寫了呀!! 一直忙著工作, 忙著加班, 忙著出差, 忙著懷孕, 忙著生小孩! 那句話真的是真的: 全世界最最最累的工作就是當媽媽!